在上古时代,日,月还星辰主宰着整个世界。他们是天界的三方天神,人们要仰仗他们的神力才能得以声息。
在他们的照顾下,人们的日子过得还算安定。
在遥远昆仑之境,居住着各个世家。他们历代修仙问道,得道者可以升仙。
各个世家都在积极地努力着,昆仑之境呈现出一派繁荣向上的画面。唯一不同的是——金家。
金家是一个倚靠着矿山的家族,他们世世代代盘踞在这座小山上,历代子弟吃喝玩乐,不求上进。
昆仑之境地界鲜明,人们秉承着认祖归宗的传统,即便眼馋金家的财力,但是绝不会放弃自己的地界。
万年来,金家从未出现过一个进阶仙班的弟子。
子由,凌落和阿甘是这一代中三个大弟子。原因呢,是因为他们的老爸是掌门人。
只不过,若是非要再讲出一个特点,那就是他们都很帅。
大哥子由是昆仑最帅男子,身高八尺,身材匀称,喜白色,爱唱歌。境中百姓每每看到他的眼睛,都以星星作比,真是神赐的眼睛啊。
凌落排行老二,他的长相和哥哥神似,二人最大的区分是他们的气质。子由的性子很野,几乎每天都要把昆仑转一遍。而凌落十分安静,话少爱读书,喜欢花花草草,爱看云卷云舒。若不是他的两个兄弟硬要拖着他到处耍,他怕是要修仙成功,创造奇迹的。
阿甘不一个很有主见的人,他很善于模仿。和谁在一起,他就能立马成为那人的复制粘贴版。人送外号没脑子。可是阿甘却不认同,他的回应是:我只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的方向。其实大家都忽视了他的一个最大的特点,那就是他脾气好。
大哥子由性格刚烈,急躁。二哥呢,虽然文静,但是脾气也是不小的。唯独阿甘,就像一坨面团一样,怎么捏都可以,他几乎不发脾气,除非真的生气了。即便是真的生气了,他也不会气太久。
作为境内的“作死三人组”,三兄弟每天都要横着走。所到之处,人厌鬼弃,寸草不生。
“先生!先生!那三个孩子又来上课了!”
“什么?!”
先生的茶杯砰然落地,连同先生的心,沉沉地碎了。
“那三个孩子不是前天才过吗?怎么又来了!”
先生一边说着,一边颤抖着朝学堂走去。
孩子们全都屏住呼吸,大气也不敢出一下。云临没有忍住,斜着眼睛看了他们仨一眼,正好被子由抓了个正着。
“云兄!好久不见啊!”
“哈哈哈,嘿嘿,哥哥,咱不是前天刚见过吗?”
“头发长出来了?”
见谄媚一招不好使,云临开始展露真情。
他叉着腰,把下巴抬起,直勾勾地盯着子由。
“你要是累了,就眨眨眼,我有的是工夫跟你耗。”
“你上次剪了我的头发,今天就算一算账吧!”
云临是云氏家族的大弟子,为人清爽正直。他本不想和这三个癞皮狗混在一起,无奈躲不掉,索性就搏一搏吧!
子由的心里很是敬佩这样的好汉,同时他也更加想要欺负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。两人火速扭打成一团。阿甘想要上前帮忙,被凌落拦住了。
“你要是想打架,就去找别人单挑。不要二打一。”
“好的!”
转身,阿甘冲向不远处看热闹的人群,挥起拳头砸了过去。
先生赶到的时候,又立马晕了过去。
凌落从不动手打架,他只负责在跟在兄弟们身后,但这并不妨碍他的恶名昭著。
一时间,书院被弄的鸡飞狗跳。然而书院之中,唯一还手的人,是云临。其他人都在默默承受着他们的欺凌。
原因是什么呢?大家心知肚明。
首先,选仙制度最看重日常的行迹,打架有损他们的成绩。
其次,金家掌握着整个昆仑的经济命脉,得罪了他们,终究是不好办事的。
最后,云临是不怕刁难的,因为凌落很照顾他。子由也只是喜欢找他练手。云临是败家三字的隐形好友。只是他自己不愿意承认罢了。
“真是一帮酒囊饭袋!”
一声甘甜之音由远而近,穿透了每个人的心。寻找声音的来处,他们看到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子。
“美女,你在说我吗?”
子由放下了云临的衣领,第一个冲上前去。
云临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在消退,很是煎熬。见状,凌落慌忙赶到,扶起了他的好朋友。
“帮个忙,哎呦,你快把我挪开。我现在动不了。”
“好。过来帮忙!”
阿甘本想学着大哥的样子,上前去会一会这个女孩。但是二哥叫他,他也就只能去搭把手了。
来到另一间房间之后,云临很快恢复了。
“你没事了吧!”
凌落询问道。
“哎,杀人诛心啊,你们这次把我抬走,同学们又要说我是你们的成员了。”
“切!你怎么不说只有我们帮你啊!”
“还不都是你们害得!害得我众叛亲离!”
“嘿!你是谁家的小孩儿!”
“大胆,竟然敢这样和我说话,你不想成仙了嘛!”
“呵呵,你算问对人了。修仙干嘛!老子就是不修仙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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